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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地设施>租赁流程

意向租场方可通过电话咨询与荣威·上海儿童艺术剧场先期沟通,并告知演出活动日期、内容、形式、观众构成、人数等,确保演出活动与场地条件契合。剧场将根据自身的定位及对演出内容、品质的要求进行审核。

在内容审核通过后,确定适用剧场,租场方可通过预约的方式看场,并确定预定日期和时间。

意向预定后,我方会将预定场地保留7日,租场方需在7日内支付定金,否则预定自动取消。

支付定金后租场方可根据我方提供的《上海儿童艺术剧场设备报价单》和租场需要,由我方拟定合同。拟定合同时租场方须向我方提交以下信息:主办方(合同签订乙方)全称、演出名称、曲目内容、进场搭建时间和正式开始时间。如果是对外售票的演出,还需提供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发放的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(既演出批文,外事项目需提供文化部的批文)以及票版图。对于搭建比较复杂的活动项目,需提供搭建方资质。拟定合同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签订。

租场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款(不抵扣押金),支付方式为汇款、支票或现金,我方开具发票。

为提供更加细致周到的剧场服务,我们需要全面了解租场方对活动当天的剧场要求,所以请租场方尽量完善的填写《上海儿童艺术剧场租场项目演出通知单》和《停车清单》,以便我方将各部门岗位要求及时准确的送达。

演出现场根据实际情况我方与租场方签订《上海儿童艺术剧场收费设备明细表》,作为结算依据。

依据《租场协议书》中细则部分以及《上海儿童艺术剧场收费明细表》结算场租押金。

联系人:
黄女士 63660000-6027 / 13701824835
周女士 63660000-6050 / 13817026095
地址:上海市黄浦区苗江路800号
邮编:200011